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1+X证书招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5 21:47:13编辑:管理员

长春电子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1+X证书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吉林省《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落实学校“十四五”规划,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以提高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经学校决定,实施1+X证书制度工作,鼓励学生参加专业技能培训,使学生在校期间掌握与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业技能。

一、开考科目

科目名称

面向学院

计算机程序设计工程师

信息工程学院

大数据系统运维工程师

信息工程学院

物联网工程师

信息工程学院

平面设计师

文化传媒学院

UI设计师

文化传媒学院

服装设计工程师

文化传媒学院

广告设计师

文化传媒学院

国际中文教师

文化传媒学院

移动通信工程师

电子工程学院

电工

电子工程学院

Plc应用工程师

电子工程学院

电气自动化工程师

电子工程学院

镀膜工艺师

光电工程学院

半导体芯片制造工艺工程师

光电工程学院

光学结构工程师

光电工程学院

液晶显示器件制造工四级

光电科学学院

半导体芯片工程师

光电科学学院

新能源工程师

光电科学学院

光电子技术工程师

光电科学学院

机械工程师

机电工程学院

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机电工程学院

机器人开发工程师

机电工程学院

数控技术工程师

机电工程学院

电子商务师

商学院

管理会计师

商学院

数字金融师

商学院

物流职业经理人

商学院

二、报名及考试时间

(1)     报名时间:2023年98—2023年925日;

(2)     考试时间:学院统一安排。

三、报名要求

(1)     以辅导员(负责人)为单位填写申报信息并报继续教育学院

(2)     电子版照片:小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要端正,不要自拍照),像素82×119,文件大小40k-100kJPG格式,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命名(例如:2张晓芳220102XXXXXXXX6619);

(3)     电子身份证照片:只收带信息的一面,不要带国徽的,用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

四、学院鼓励政策

考试通过后获得相应技能证书,根据学院相关文件精神,给予奖学金测评分0.5分加分;素质学分最高3学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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